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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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我心中的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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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另类,我也要努力成为另类中的另类。

离物质近了,也就离远了。离现实近了,也就离历史远了。离生活近了,也就离诗远了。离别近了,也就离自己远了……我必须在两者之间拉手风琴,忽远忽近,若即若离。这样才能演奏出瞬息万变而又万变不离其宗的旋律。不断地给自身制造新鲜感,也就等于给读者制造秘感。

诗不是时尚,不是流行色。我想具有原创的作品在它所诞生的那个环境里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具有独立的作者更是如此。他甚至会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流行的常常是速朽的。至少,是廉价的。我不是时装设计师,顶多算业余的小裁缝:整天关在家里为自己量身订做一套不可能穿出门去、更无法大批量生产的装异服。它可以是超前的,也可以是落伍的。

时间是最大的考验:越是初读之际让惊艳的作品,越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尤其当一位诗不断地重复自己的聪明,他就再没有权利为之而感到得意。需要我举个当代的例子吗?譬如藏棣先生的诗。哦,请原谅!再美的东西也是经不起复制的。假如全世界的都长得像蒙娜丽莎,我会讨厌达*芬的。

从那一天开始,我要求自己的诗:不再写小儿科,要写就写大百科。这或许就是所谓青春期写作与中年写作的分野。狭隘的心胸像手风琴一样被拉开了。并且,再也不会合拢……

的写作伴随着某种戏剧。哪怕他演的永远是独角戏,但他可以想象出有限的对手和无限的观众。第一幕,一尊塑像开始活动筋骨,做起热身运动:他拿起了笔……

他表面上是理想主义者,其实是不折不扣的批判现实主义者。没有别的办法,一位诗,手无寸铁,只能用自己的理想来批判别的现实。他的所有漫与激,都来自于对现实的不满。

诗是我心中的佛。我愿意为它而施舍,也愿意为它而托钵行乞。当然,对于另一些,佛是他心中的诗。可以把诗意理解为一种宗教,也可以把宗教理解为一种诗意。

它是我的第二次生命:我通过诗而脱胎换骨。早就不是以前的那个了。什么叫做诗?

是不断更新的过程,也是结果。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热语,这种赤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词藻,它表现出灵魂和身体的第一需要的沟通。”葡萄牙诗安德拉德如是说。然而,更多的诗则在考虑如何给这种“赤的语言”穿上衣服,哪怕是遮蔽在其隐私处的一片绿叶。所有穿衣服的语言都是谜语。语诗在当代盛行,莫非是一种复古倾向或返祖现象?这场“天体运动”的意义在于:向语言上的亚当夏娃看齐!

同样都是只启动一次(如同以手工发动那种老式拖拉机),跟短诗相比,长诗不会那么快熄火,它带来的是加速度。在持续的运动中,你不断添加燃料,也从同一个题材中挖掘出更大的潜能:先挖出了煤,接着又挖出石油……追赶着风,追赶着雨,最大的快乐:在一部长诗的结尾,你觉得自己接近光速。想停也停不下来呀。短诗依赖灵感,瞬间的自生自灭。长诗则是经历了自我灌溉的漫长花期。

在所有的文学样式中,诗是最能体现秘主义的。它是心灵的巫术(也可以说是化学实验)。做一个诗需要几分鬼才。藉此才能与别乃至别的诗表现出不同。诗之间永远在寻求差异

李白的诗属于最典型的美声唱法。所以他名列唐朝的“三大男高音”(另二位是杜甫与白居易)之首。

诗以标新立异为天职。否则如何证明它属于无中生有的创造?当然,它还有着庞大的基座。它是在传统的金字塔尖的一朵花。只不过我们的眼球为之吸引,乃至忽略了它所依托的根系。

先锋跑得太快,反而容易过时。与落伍相比,它的宿命好不到哪儿去。在两个时代的过渡地带,埋葬着许多折旧的先锋——因为用力过猛而卷刃。失效的锋芒变成了锯齿。甚至,布满锈迹。充其量成为文学史里的古玩。

作为喜欢熬夜并且睡懒觉的,校旱家路遥的作息制度:“早晨从中午开始”。对于我来说也是如此,诗的早晨从中午开始,从中年开始——向青春期写作彻底告别。就让它从四十岁重新开始吧。我迎来生命中的第二个早晨。中年以前的诗稿,可以视为一个声明作废的春梦。春梦了无痕。

诗,是生活的敌。理想,是现实的敌。我该向谁表示绝对的忠诚?虽然它们都要求我这么做。我要么欺骗其中的一位,要么欺骗自己。

当校旱出现,史诗的使命就完成了。或者说,校旱成了散文化的史诗。对未来的读者而言,上一个时代的校旱就是历史的投影或碎片。带有出土文物的痕迹。同样,真正的校旱家身上应该有诗的遗传基因。这本身就是一种变形记。哦,时间会淘汰那些缺乏历史感的抒……

你以沉默的方式,加了一个时代的大合唱。这究竟是妥协的结果,还是属于新的对抗?

星空可以有许多种:属于学的,属于天文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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