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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上了法庭的商
和裁缝,再加上王跃国最后一晚上换了商标的“YKO”,那就是足足一百多万的赔偿款。
这还没算他们需要赔给季晴的
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等,一系列这样那样的费用。
王跃国等
可以说偷
不成蚀把米,不仅赚的钱全部要吐出来,还得倒赔一笔不菲的金额!这完全是在把他们往死路上
。
毕竟在利用季晴的“YK”品牌谋利之前,他们全副身家有没有一万块都不好说,现在却要赔给季晴所谋取利润金额的百分之十
神损失费。
比如王跃国,这两月赚了四十多万,光是需要赔给季晴的
神损失费就高达四万多块!要知道,赚的那四十多万,是必定得吐还给季晴的。
这四万多的
神损失费,他得自掏腰包。
因此官司虽然胜利了,连法官都单独找季晴劝过话。大意是别把这群欠债的给
急了,万一整出
命之类的,多少不好收场。
季晴心里有数,她本来也没打算赶尽杀绝。
这次的案件,在八十年代末极为典型。加上正值上层领导倡导改革开放之风,鼓励大家下海经商。这次的品牌商标大战,显然对后世有些非同一般的借鉴和正向引导意义,季晴收获了数之不尽的好处。
杭城本地的电台包括各大早晚报,纷纷在第一时间报道跟进她这次被简称为“YK”案的品牌大战,导致“YK”品牌在杭城已经是无
不知、无
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