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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玫瑰无疑是花朵中的花朵,有着更为特殊的身世和更为
奥的典故。视力可以丧失,玫瑰却将永生,它的凋亡不过是一种假像——更多的时候已作为美妙的概念而存在,而呼之欲出。对于被蒙住了双眼的博尔赫斯而言,这种概念,这种忘记里的印象,比其实体更为牢固,几乎可以说达到了永恒的境界——以至后者反而像是前者投
的倒影。文学的玫瑰,始于概念也终于概念,长期陈列于现实之外。
的记忆的记忆。他至少提醒我们:真正的玫瑰只会出现在空地上,产生于空白中——需要借助的是一点点想像力。
质的玫瑰,那就是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遗忘相搏斗、与枯萎相抗衡的回忆……对于一位带有自闭倾向的诗
的富翁。一生居住在图书馆里、以书籍代替生活的博尔赫斯,在我眼中就是这样一位书的富翁,记忆的富翁。“在我的黑暗里,那虚浮的
影/我用一支迟疑的手杖慢慢摸索/我,总是在想象着天堂/是一座图书馆的类型。”多么惆怅啊,天堂在他的想象中,不是一座花园(如同许多
惜的心
漫主义诗
里的/一代代玫瑰,我但愿这里面有一朵/能够免遭我们的遗忘,/一朵没有标记和符号的玫瑰/在曾经有过的事物之间。命运/赋予我特权,让我第一次道出这沉默的花朵,最后的玫瑰/弥尔顿曾将它凑近眼前,/而看不见……”就像是一种遗忘或宿命,这朵“看不见的玫瑰”,如同接力
一样,由十七世纪英国盲诗
集地与远道而来玫瑰对话:“哦,你这绯红,橙黄/或纯白的花,出自消逝的花园,/你远古的往昔魔法般留存……“玫瑰仿佛成了他与弥尔顿之间的使者。他与弥尔顿通过这看不见的玫瑰产生了心灵感应——或者说,他无形中成为弥尔顿的替身。甚至博尔赫斯自己也无法抗拒这命运赋予的特权,更说不清:这究竟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或许,不仅诗
的诗篇,成了接纳玫瑰的魂魄的载体——而易逝的玫瑰亦因为书卷的流传而无止境地延长了自己的花期。同样,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