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
。”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
——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
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
,“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
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
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
?!”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
,”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利己,也严以待
。”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
”才算
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
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
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
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
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
,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龙要强到无法用弩箭
死——似乎还没
不死的龙?
要不要让巨龙学习维斯特洛的骑士,搞一套全身铠穿穿?
如若
身单挑,只现在的小小卡拉萨,便可以找出十个砍死乔拉的马
战士。可如果披上铠甲,她的血盟卫也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丹妮胡思
想,乔拉还在继续,“我告诉自己,只有我与琳妮丝真心相
,荣誉、身份、家乡、爵位、亲
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带着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还值一点钱,我们过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听到“真
”两字,丹妮就知道乔拉要悲剧。
果然,他熊一般凶恶的眼睛变红,眸光水润欲滴,络腮胡国字脸扭曲成一个字——“苦”。
“我只能去当佣兵,除了帮
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项任务,要离开里斯,去几千里之外的诺恩河与布拉佛斯
抢地盘,她......”
他的语气变得悲痛莫名,“我将定金
给她,她拿着金币与自己的珠宝,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搬
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寝宫。”
好惨!
丹妮现在看乔拉,就觉得他的大脸上的“苦”字,已变成了明晃晃的“惨”字。
原剧
中,被他
着的、献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给他发好
卡,这......
如果乔拉·莫尔蒙站出来,大声喊一声:谁敢比我惨?!
丹妮使劲想了想,似乎只有未来的席恩能诺诺地说一句:也许,我能够到你的裤腿脚。
其实,她是当局者迷,忘了有一个
远比乔拉·莫尔蒙惨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