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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琅先削掉了刺史的军事权,又新设了一个通判分刺史权,也是考虑到吕宋做为个私地,以后都要由秦家自治,不再有朝廷派官,所以肯定得一开始就尽量完善一些。
军事之权,总归都督府,然后都督府于州县之外,另设了镇防御使和守捉团结使这一套军区制度,划分军区单独负责军事。
防御使侧重于镇守,比如州城、港、城堡等,而团练使的侧重是
常的治安维持,团结兵的集训等。这其实类似于朝廷的南北衙,防御使非战时负责驻守警备,相当于北衙禁军。团练使负责的是平时的兵员管理,征召点选,集训演习等。
州衙有财政,但无军队。
防御使和团练使有防区有士兵,却无财权,粮饷器械这些,都需要州县那边供应支持。
发兵权则在都督手中。
文武分治的同时,又相互制约,避免出子。
同时,秦琅还规定,州县文官包括吏职,也都是三年一任,一年一考,三年一大考,如朝廷一样严格进行政绩考核,考核成绩严格不合格的会降级或免职,成绩优异者,考满升职,若中等水平,也平迁。
所有封臣的武装隶属于都督府指挥,平时由各团练使统领,而番上或镇守,则由防御使统领。
州司马和县尉统领巡检弓手,以及地方保甲丁壮,维持治安。
改八打雁为雁城,授第七子遥领雁城县令。改卡兰为兰城,授第八子遥领兰城县令·····
秦琅一气选了十三个据点位置,都是沿海沿湖的河
要害位置,在这些地方设立县、乡、堡、屯等,与秦用等商议派船运兵过去,构建城堡要塞,不需要建的很大,也不需要太多
,刚开始能容纳一二百
就行。
随船带去粮军械等补给品,准备长期驻守。
这些地方有一个特点,就是秦家的船队能够直接抵达补给之处,周边既有良港,又有河,还有肥沃的平原土地,将来利于发展,便于运输。